商标转让申请
一、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作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申请人转让其商标注册申请有,应当向商标局办理转让申请。
二、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需递交的各项材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份;
2、受让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2份;
3、转让申请书3份,委托书2份,由事务所提供并统一打印,申请书同时加盖转让人与受让人的章戳(自然人可以签字),委托书加盖受让人的章戳(自然人可以签字)。
4、转让协议2份
5、费用人民币¥2000(一类一商标);
三、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四、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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