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认定奖励
本办法实施后,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研发创新支持
对认定的瞪羚企业,按照企业获得认定当年的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股权投资奖励
对于认定的瞪羚企业,在认定当年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给予企业获得投资额10%的补贴,最高100万元封顶。
瞪羚培育企业认定奖励
研发创新支持
按照企业获得认定当年的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给予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股权投资奖励
在认定当年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给予企业获得投资额10%的补贴,最高100万元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