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抓114只癞蛤蟆被警方刑拘!
 
 
村民抓114只癞蛤蟆被警方刑拘!

      浙江某农民为了吃野味,逮了114只癞蛤蟆进行宰杀被警方刑拘......警察蜀黍提醒:癞蛤蟆属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就违法,捕捉20只以上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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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癞蛤蟆是田间经常出没的一种小动物,最近有人竟然因为它被警方刑拘!浙江某农民为了吃野味,逮了114只癞蛤蟆进行宰杀......警察蜀黍提醒:癞蛤蟆属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就违法,捕捉20只以上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 “逮癞蛤蟆也犯法?”淳安农民陈某被警方抓获时,一脸懵圈。在他看来,这是“小事一桩”,警方未免有点小题大做了。森林警察刚去找他时,陈某还很镇定地对身边的人说:“没事,抓癞蛤蟆难道还犯法?”
  • “三有动物”是什么?最近,吃穿山甲事件沸沸扬扬。而今,抓癞蛤蟆被刑拘引关注!据介绍,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据了解,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 “三有动物”受到法律的保护。昨日,浏阳市森林公安在浏阳市大围山镇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该镇浏源河村村民鲁某在半月内捕捉了4057只、总重达384.75千克的中华蟾蜍(俗称癞蛤蟆),创下浏阳近年来非法狩猎数量、重量双纪录,鲁某被刑拘。据了解,浏阳市从去年3月1日起就实施全域禁猎。近日,该市又发布了最新禁猎令,从3月1日起,全域再禁猎两年。
  •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出台提高了我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昨日上午,有热心读者拨打本报热线,称一只白色的大鸟意外地落在了人民公园的水里,这只大鸟在水面上不停地挣扎,眼看就要沉入水里。热心的市民急忙将大鸟救起,交给正在巡逻的公园保安。南宁市野生动植物救助站工作人员赶到后,经鉴定,这是一只珍稀的国家二级重点陆生野生保护动物——白鹇。 ​
  • 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的出台是为了保护那些珍贵的野生动物,而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同样受法律保护。逮一只(条)就违法,逮20只(条)就要立为刑事案件,逮50只(条)以上就是重大案件,逮100只(条)以上就是特大案件,就要蹲监狱了。
  • 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正式实施前夕,召开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法制办将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和工作职责要求,继续配合做好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于1989年1月13日由原林业部和农业部发布施行,该名录详细罗列了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种类,共计5纲、46目、177科、1591种,及昆虫120属的所有种和另外110种。此规定中,列出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6个种或种类,如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白鳍豚、中华鲟等;列出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0个种或种类,如猕猴、黑熊、金猫、马鹿、黄羊、天鹅、玳瑁、文昌鱼等。 ​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拟作出调整,养殖技术成熟稳定的一些人工种群,例如人工养殖梅花鹿,拟从名录中移出。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草案提出了上述内容。
  • 青蛙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如果捕捉青蛙,也会构成犯罪,会被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