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有风险,所以我们在购买之前,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一旦发生到货与购买不符,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日前,长沙许先生在长沙联通公司的天猫旗舰店买了10台中兴手机,没想到收到的实物和购买的完全不一样,许先生当场选择了拒收。
许先生认为,长沙联通公司存在“虚假发货的合同诈欺”,在广告宣传中的“全金属一体化机身”“顶级摄像系统”也是名不副实。于是乎向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举报,天心工商分局最终作出销案决定,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维持了这一决定。
对于工商局的这个处理结果,许先生并不满意,便将天心工商分局和市工商局诉至法院。不过,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均以工商局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为由驳回了许先生的诉求。
案件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争议点:
其一,许先生认为长沙联通公司存在故意发错货物的欺诈行为。根据判决书显示,天心工商分局根据调查认定,由于当时仓库发货人员为新入职员工,不清楚产品和发货系统,误将手机发错,导致许先生收到了错发手机。
此外,天猫旗舰店方面已经在收到退货申请后,于次日将购机款退回给许先生,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其二,许先生称网店存在虚假宣传。他表示网店宣传的是全金属一体化机身,实际上存在上下天线直接存在塑料注体。另外,在宣传广告中网店宣称拥有“顶级摄像系统”。
长沙市中院认为,长沙联通公司“全金属一体化机身”的宣传用语与手机实物差异不大,且未对许先生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另外对于“顶级”二字属于绝对化用语的认定已无依据。